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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出台《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9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22年08月12日    热线:0311-85290821   来源:中新网河北

  中新网河北新闻8月12日电 (记者 张桂芹)随着城市化不断发展,物业管理越来越成为与居民休戚相关的焦点。为更快更好地解决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河北省承德市出台了符合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关于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承德市城镇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8月12日,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就《条例》出台的背景、过程、内容等进行新闻发布。

图为发布会现场。 张桂芹 摄
图为发布会现场。 张桂芹 摄

  据介绍,该《条例》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历时两年完成。该项工作被列入到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期间经过了多次意见建议的完善,立法调研组深入小区走访,与各部门、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等进行座谈,先后修改数十次,综合运用听证、论证、咨询等方式,不断修改完善,最终确保了高质量立法。

  据悉,《条例》共七章五十三条。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三章物业服务(第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明确了物业服务人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义务,对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收费、业主交费、物业服务人员管理等内容作出规定,重点规范了物业服务人的行为;第四章物业使用(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七条),明确了物业权属、业主义务和物业使用的禁止行为,明确了物业专业运营单位的职责,对住宅小区违规停车、违规养犬、私搭乱建、乱堆杂物、损坏物业设施设备和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等内容作出规定。《条例》的颁布施行,对提高人民群众居住质量,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甄毓敏强调,《条例》贵在执行、重在落实,贯彻实施《条例》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把《条例》的宣传贯彻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对《条例》的学习和培训,使每个执法人员都要熟练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立法宗旨,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打下坚实基础,把物业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市政府各相关执法部门要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积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严格执法,加强监管,使《条例》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为民服务的管理理念,大力推行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物业的事做好、把百姓的事做好,不断提高广大居民的幸福指数。(完)

编辑:【梁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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