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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完善城市管理法律体系 让"门前三包"管理更精细

时间:2021年12月24日    热线:0311-85290821   来源:中新网河北

  中新网河北新闻12月24日电(宋敏涛 王艳)廊坊市政府新闻办24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廊坊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全面解读。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王艳 摄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王艳 摄

  据悉,《办法》共十九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内容和标准、基本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主要对责任人的概念与确定、责任区范围、责任人责任、签订责任书、悬挂公示牌等相关管理措施,以及检查指导、相关法律责任和施行日期进行了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对于完善城市管理法律体系,规范执法管理行为,进一步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中利表示,接下来,该局将依据《办法》加强对各管理主体的业务指导,督导“门前三包”责任人严格按照“门前三包”内容和标准落实好管理责任,提升“门前三包”责任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秩序,为市民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据介绍,该《办法》所称的“门前三包”,是指责任人在确定的责任区范围内,对各自门前的社会秩序、环境卫生、城市容貌进行管理和维护的行为。目前,主要适用于廊坊市区范围内的“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在推进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定期对管理效果进行评估,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廊坊市各县(市)进行推广。

  《办法》主要明确了市城市管理部门是“门前三包”管理的主管部门,确定了各区人民政府、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以及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推进“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同时通过签订责任书、悬挂“门前三包”公示牌等方式,对“门前三包”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进一步公开明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据悉,《办法》已于12月8日通过廊坊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自2022年1月20日起施行。(完)

编辑:【梁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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