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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热线:0311-852908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石家庄12月29日电(记者 李晓伟)河北省地震局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该省地震预警管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北是我国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7度以上高烈度区共11.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2%,其中有8个市、43个县(市、区)、312个乡镇位于8度以上高烈度区,地震灾害风险严重。河北环绕京津,地理位置特殊,人口密度大,工业企业多,地震所引发的社会效应远高于其他地区。

  《办法》共设7章、33条,分别为总则、地震预警系统规划建设、地震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区域协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办法》明确了地震预警管理机制,规范了地震预警系统建设要求,细化了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和响应机制,还建立了京津冀地震预警区域协同工作机制,并对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标准、数据信息共享、科技协同创新作出具体规定。

  据介绍,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河北已具备了秒级的地震预警和分钟级地震速报及烈度速报能力,并积极拓宽地震预警发布渠道,打通地震预警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下一步,河北省地震局将进一步完善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加强《办法》的宣传、做好京津冀地震预警区域协同、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办法》顺利实施。(完)

编辑:【梁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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