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养老服务再升级 新建住宅区须同步配建养老设施
中新网河北新闻8月20日电 (王鹏 赵秦)19日,河北省衡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曹孟雷在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衡水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区须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当日,曹孟雷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衡水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张杰随后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衡水市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21.83%,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随着老年人口规模扩大,高龄、失能老年群体持续增加,老年照护、就医、助餐等刚性服务需求日益凸显。制定《条例》是回应社会关切、破解养老服务发展瓶颈、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法治化的必然要求。
《条例》共十一章五十一条,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方面,明确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先保障养老服务用地需求,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标准。针对配建设施验收移交环节的短板,完善了联合验收、移交管理等机制,明确分期建设项目养老服务设施应在首期配套建成,保障配建设施按时、按标准落地见效。
此外,《条例》在居家社区养老方面,明确优先保障特殊老年群体需求,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关爱制度,打造“十五分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在农村养老方面,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城市优质养老资源向农村延伸;在医养结合方面,建立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设立嵌入式医疗站点。
同时,《条例》还明确了扶持优惠政策,建立了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为落地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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