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8月15日正式施行 筑牢区域土壤生态安全屏障

时间:2026年08月14日    来源:中新网河北

  中新网河北新闻8月14日电 (尹杨杨)8月13日,承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承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承德市作为京津重要生态屏障和农副产品供应地,土壤生态安全事关区域生态防护、农产品供给保障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

发布会现场。  承德市委宣传部供图

  《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承德市土壤污染治理工作迈入法治化、制度化新阶段,对实现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守护人居环境与农产品安全、深化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条例》立足承德市生态定位与资源禀赋,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共五章三十三条,构建起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末端修复的全链条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在源头治理上,健全全域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重点强化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滦河潮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管控,严格生态环境准入标准,严禁在学校、医院、居民区、养老机构等敏感区域周边新建、改扩建高污染风险项目,明确涉土开发建设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阻断污染隐患。

  在过程监管方面,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度,压实企业排污管控、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主体责任,并结合本地矿产资源富集特点,专门细化矿山开发污染防控要求,规范开采、选矿及尾矿、废石废弃物处置流程,筑牢矿山土壤安全防线。

  在末端保护修复上,聚焦优质土壤资源和重点生态区域保护,严守耕地、林地、草地、水源地保护底线,强化塞罕坝、辽河源、小滦河等重点自然保护地生态管护,细化土壤污染调查、风险管控、生态修复标准,依托市级专家评审机制提升治理专业性。

  同时,突出科技赋能与社会共治,鼓励土壤防治先进技术研发、引进和转化应用,依托卫星监测、无人机巡查提升监管效能,搭建标准化土壤环境数据库,实现省市数据互联互通、动态共享,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并落实有奖举报机制,全面提升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能力。

  据介绍,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承德市将广泛开展宣传普及工作,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的多维度宣传形式,面向重点监管企业、基层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推动《条例》内容深入人心、落地执行。同时持续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加快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规划,规范建立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健全全域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为条例常态化实施提供制度支撑。(完)

编辑:【梁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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