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门槛
中新网河北新闻4月7日电 (崔志平 王鹏)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毓林在衡水市政府新闻办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衡水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降低了准入门槛。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信用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主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开户不受户籍限制。
据介绍,2024年12月12日,衡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按照灵活建制和自由缴存相结合、基本保障和政策倾斜相结合、灵活使用和风险可控相结合的原则,既参照了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又体现了衡水特色。
“衡水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了缴存方式,按照‘控高保低’原则,可在月缴存额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金额和缴存时限。”刘毓林称,该市优化了使用政策,进一步放宽了提取条件,针对长期缴存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取消了封存6个月方能销户的限制,可以随时无条件部分提取或全部提取住房公积金。
刘毓林表示,下一步,衡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线上开户渠道,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围绕缴存补贴、高校毕业生补贴、税收减免、房租减免、就医政策、落户及子女受教育政策、就业创业政策等7个方面制定了“一揽子”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扩大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范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