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将于2026年1月15日正式实施
中新网河北新闻12月17日电 (崔志平 王鹏 付云柯)河北省衡水市政府新闻办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衡水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月15日正式实施。该办法共7章47条,全面规范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将进一步提升衡水市政府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发布会现场,衡水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金广青对《衡水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进行了解读,并与衡水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健共同答记者问。
据介绍,该《办法》的制定紧密结合衡水市立法工作实际,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立法流程不够细化、公众参与渠道有待畅通等问题,通过制度创新加以解决。办法起草过程中,严格遵守上位法规定,全面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征集意见建议9条并全部采纳,同时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论证,确保立法质量。
该《办法》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建立从立项、起草到审查的全流程规范化体系,压实各部门立法责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拓宽公众参与途径,完善专家论证、听证等配套机制。
在提升立法实效方面,《办法》提出更高要求:立项申请需附规章初稿及立法依据;规章草案报送前须经法制机构审核、集体讨论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明确规章制定时限管理,确保立法工作高效推进。
“该《办法》的实施将为衡水市规章制定工作提供明确遵循,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金广青表示,下一步,衡水市司法局将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持续提升立法质效,为衡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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