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从部队转业到定县(今定州市)法院工作,任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由于是综合部门,上级法院来人的接待工作我参与过不少。不过那时的接待工作主要是业务活动的组织和安排,比如联系有关庭室汇报工作,组织汇报调研参加人员等等。而在上级来人的食宿问题上基本没多少事。因为在那个年代,上级来人大都是自己直接去县招待所登记住宿,住好之后再来县法院办事,并不由县法院提前到招待所去安排什么食宿的事。
关于上级来人吃饭的事,都是客人自己解决。极少有法院出面的招待饭;因为那时不兴大吃大喝,也无吃喝风。再加上还实行粮票制,招待饭既涉及到钱,也涉及到粮票问题,法院自己根本无法解决。万不得已招待一顿,其费用还要由县委领导批准才行。
1983年,有一次,保定中级法院院长和各庭庭长共七、八个人,到我们县法院搞审判调研活动,需要住三、四天。那天,他们到县招待所自己住好之后才来县法院接洽工作,来时已是下午。因这次来的客人层次较高,县法院经请示决定招待一顿晚饭。地点就在县法院简陋的会议室,由法院的炊事员做了几个热菜,另到街上买了些鸡鸭肉类熟食,还上了些白酒。与现在的标准比,那顿饭简直太简单了,但主客都很高兴满意。
记得那顿饭用了约5斤粮票,三十几元钱。事后我拿着县法院的文字报告,去找县委副书记李济东同志签字。看得出李书记对这种开支还是有经济上的压力,他签字时对我们的报告看了又看,边摇头边嘬着牙花子,思虑再三后才签了字的表情,至今历历在目。
接下来上级法院的领导们的吃饭问题公家就不能再管了,他们只有自己到街上或者随便哪里去吃。那时我们县法院的院长是一位刚刚上任不久的新手,为了表示对上级法院领导的热情,尽量密切一下关系,他临时决定:上级领导调研期间,凡家在县城的院领导,包括办公室负责人,各家把客人都请到家去管一顿饭。
大家都很高兴地接受了任务。轮到我管饭时,已是第三天了。我让家属提前给单位请了假,采购准备了半天。那天的饭是晚饭,虽然不高档,但还算丰盛。中院的领导们工作完后在别人带领下,都步行陆续来到我在城北的家。到我们这样的下级干部家去吃饭,他们也不讲究和挑拣,那顿饭大家吃得都很高兴,我算圆满的完成了任务。
1984年我调到保定地委组织部工作,到各县考察干部是组织部的一项重要任务。虽然组织部是直接管干部的,而且掌握着干部的升降建议大权,但那时候到各县去不管考察谁,也不管这次考察多重要,我们这个级别的组织部干部,各县都不招待吃饭(不知部长们下去招不招待)。
记得一次我与组织部的刘晓白同志奉命去新城县(今高碑店市),考察几个预提县级干部对象。我俩先到县招待所登好记,就带着介绍信去县组织部了。在县委大楼里组织部部长很热情地迎迓接待了我们,问我们住下没有,住在哪里,然后又是倒水又是递烟。我们讲明来意后就展开了工作。考察谈话整整进行了一上午,因午饭时间到了,谈话暂时终止,说好了下午继续进行。
组织部长问我们午饭打算在哪里吃,我们说回招待所去吃。部长说:“好,那咱们下午两点见。”然后,部长也就赶紧回家吃饭去了。我和刘晓白同志则步行到了招待所,一进餐厅就看见两个卖饭的窗口都排着长长的队。我们俩赶紧一人排在一支队伍里,意思是哪个快我们就在哪个窗口买。可是等了很长时间还轮不到我们,我们有些着急,加之饭菜也很单调,我和刘晓白便商量:“别在这等了,咱们赶紧到大街上去吃点吧。”
走出招待所,一直向西又走了很远,见有一个小吃摊,这里只卖水饺,也没什么顾客,店主赶紧招呼我们。我们心想吃饺子现包现煮更耽误时间,也来不及,正想走时店主拦住我们,承诺说:“十五分钟保证让你们吃上。”果然这店主非同一般,动作十分麻利,从包到煮到端上桌,还不到十五分钟。我们吃完饭步行赶到组织部时,正好是两点,组织部的同志们已经等在那里了。部长问过:“中午饭吃得好吧?”然后,我们就又开始了工作。
离开新城,我们俩又到高阳县考察几个准备提拔的干部。到高阳县时已是下午两点多,为了抓紧时间考察,我们没有先到招待所登记住宿,而是直接到的组织部,计划是工作完后再去落实住宿不迟。那天下午谈话进行得很紧张忙碌,下午过了下班时间谈话才结束。我们要到县招待所去登记住宿并吃饭。组织部长很热情的送我们到县委大楼的楼口,然后他用手势比划着:“你们出门先向北走,然后再向西走一段,注意向路北看,就能看到招待所的牌子了。”我们按照他的指点顺利找到了招待所,自己吃了饭,这时天也就黑了。
那个年代,上级工作部门的工作人员到下级办事,基层不管饭不陪饭,有当时的客观条件原因,也是长期形成的传统和习惯,大家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到八十年代后期,就开始有招待饭并有陪饭的了(陪饭的一般也只是一名组织部的办事人员)。但吃了县里的饭,是要交钱的,先是交五角,之后钱数逐年提高。记得每次交钱都要与县里陪饭的同志搭呱半天,一个执意要交,一个坚决不收,最终还是象征性地收下一些。每年组织部年终总结时,干部们还要汇报有否下乡吃饭不交费的现象,如果有,则是一个大缺点。(李占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