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4月9日电 为落实特困企事业单位中离(退)休老工人的补贴待遇,从4月7日至4月15日,保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将对这部分企业进行联合审核。
特困企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和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条件的老工人,享受年终加发一个月生活补贴,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补贴的待遇。为了更真实地核定好这部分单位和群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定于4月7日-15日对特困企事业单位(三年连续亏损、连续半年不能发放工资的国有特困企业;原自收自支或实行企业化管理、连续三年收不抵支、连续半年不能发放工资的事业单位)进行联合审核。凡是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持以下手续在规定时间申报审核:《离休人员、建国前老工人生活补贴申请财政补贴审批表》、 《离休人员、建国前老工人发放生活补贴花名册》、承诺函。
2006年度已享受单位,提供2007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总账、应付工资明细账和劳资部门统计报表等,2007年度未享受单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2005年、2006年度财务报表,分系统到市政府办公大楼东配楼五楼进行申报审核手续。
审核时间:4月7日一日日工业企业;4月9日一11日商贸系统;4月14日一15日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单位。
各单位需要实事求是地提供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对骗取财政补贴的单位将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罚。 (牛志宏、梁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