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4月28日电 为进一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方便城市低保人群就医,日前,保定市卫生局对低保人员和优抚对象实行社区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度,直接降低患者的费用。
社区首诊原则是市区低保人员和优抚对象患者持有效证件在社区就诊时,享受惠民医疗门诊减免政策。双向转诊原则是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及康复或临终关怀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当患者遇有疑难重症时,须经社区首诊医生填写双向转诊单,转至保定市惠民医院或专科医院的惠民病床进行诊断和治疗,待患者至康复期再转回社区。
资源共享原则:患者检查结果通用,不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以降低病人的费用;连续管理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制度要求,社区医生要熟悉惠民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或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转诊条件的患者转往惠民医院,避免患者盲目转诊,减少医疗开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转病人时需填写《保定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惠民医院双向转诊上转单》,简要注明初步诊断、患者的病史及诊治过程、转诊原因等情况,由首诊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转诊病人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填写的双向转诊上转单到惠民医院就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大型检查和手术项目不得超过100元,如需进行100元及以上的大型检查和手术应转往惠民医院。
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同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对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传染病和因专业等原因惠民医院不能处理需要转院的,由该市惠民医院(调度中心)登记并办理转院手续,转往相应的市直医疗机构(惠民病床),接收医院按一类人员优惠政策优惠,优惠所发生的费用,每日由接受医院上报惠民病床调度中心,审核汇总,向财政核销;对惠民医院转回社区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惠民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逐步扩大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并实行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制度还对双向转诊的费用结算审核及监督考核作了明确要求,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减免部分,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填写费用结算清单,按月上报该市惠民病床调度中心(惠民医院),经惠民病床调度中心审核符合惠民条件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后每半年结算一次。同时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与考核力度,规范服务行为,明确服务范围,规定基本用药,让社区医疗惠民政策真正顺民心合民意。(吴跃献、肖建军、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