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3月7日电 根据海关总署170号令,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保定海关正按照海关总署的要求,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企业分类管理就是海关根据企业诚信记录采取差别管理措施,倡导守法便利。与原制度相比,新办法在原有的4个管理类别的基础上新增了AA类管理类别。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新办法扩大了企业分类管理的适用范围,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基础上,增加了报关企业。
新办法按照“统一、规范、配套”原则,制定了通用的《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对全国海关实施的不同通关便利措施予以整合,统一和规范海关执法。海关以往推出的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便捷通关制度适用的通关便利等措施已吸收归并其中。
实施企业分类管理是实现海关监管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途径,有助于解决目前海关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和日益增长的业务量及有限的人力资源之间的矛盾。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对高类别的守法企业简化了通关手续,加快了通关速度,降低了通关成本,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捷和效益,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而海关有限的监管力量将主要用于对低类别失信企业的严密监管上,促使企业规范其进出口行为。同时,也对其他企业起到了警示、教育和预防作用。(董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