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7月31日电 7月30日上午8时30分,保定市一起涉黑团伙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何涛等21名被告人被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等罪名提起公诉。
此案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大明任公诉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毅任审判长。
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自2003年下半年至2006年8月,被告人何涛为达到垄断唐县的高岭土市场、聚敛钱财、称霸一方之目的,先后纠集王少武、王建龙、张海龙、魏涛等一批人员,采用暴力威胁、敲诈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何涛为首,王少武、王建龙、张海龙、魏涛等人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通达建材有限公司为名,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获取非法收入,作为其经济来源,不断发展壮大组织,涉案20多人,涉案金额500多万,非法获利300多万元。
在何涛及王少武、王建龙、张海龙等人的授意下,该组织成员魏涛等人通过恐吓、砸车、打人等手段,控制石家庄高邑县来拉高岭土的车辆,每辆车强行收取150元至200元不等的保护费。2004年11月份,为了进一步垄断唐县的高岭土市场,何涛等人又勾结谭庆云、贾西彦入伙共同控制运输车辆,并购置了长安之星面包车及凶器镐柄,对不通过他们拉高岭土的车辆进行恐吓、砸车、打人。该组织自2003年7月至2006年8月先后作案9起,几十名司机受到恐吓、殴打,其中10人做了伤情鉴定,2人为轻伤,8人为轻微伤,8辆汽车被砸,其中4辆做了损失鉴定,共计损失人民币5705元,严重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破坏了经济发展,给当地的社会治安造成了重大不良影响。(佟涛、高际法、陈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