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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河北网秦皇岛6月13日电 (王宝德、尹永吉)今日,从秦皇岛市水产局获悉,为切实做好2008年度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秦皇岛市实际,制定、下发了《秦皇岛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所有应休渔的海洋捕捞渔船严格按规定休渔,自6月16日12时起至9月1日12时止,渤海海域禁止除网目尺寸90毫米以上的单层流网和钓钩渔具以外的其他网具捕捞作业。
2008年,秦皇岛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由市统一组织领导,沿海县(区)具体负责本地区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下设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派巡查组到各地检查了解各地休渔情况,督促落实伏休管理措施,指挥休渔联合检查执法行动,收集整理休渔工作动态,协调解决伏休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伏季休渔期间,按照河北省政府的要求,明确渔政、公安边防、工商部门的职责。公安边防部门负责维护海上及渔港码头的治安秩序,特别是重点查处伏季休渔期间不法商贩组织、鼓动渔船违法出海捕捞引发的寻衅滋事、阻挠管理、抗拒执法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渔需物资和水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休渔渔船供油、供冰;查处水产品市场销售的违法捕捞渔获物;各部门共同履行职责,维护好伏季休渔秩序。为便于工作和全市集中执法,成立联合执法小组,统一负责海上和陆地的伏季休渔执法检查。中国渔政13101、13102、13105、13811四艘执法船,于6月15日在秦皇岛港集合随执法小组统一行动。
为确保伏季休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依法办事,并接受社会的监督,伏休期间,要向社会公布伏休举报电话,鼓励和发动渔民群众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335-302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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