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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河北网秦皇岛1月9日电 近日,从秦皇岛市工商局获悉。近期又到了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高发期,为切实消除烟花爆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秦皇岛市工商局将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凡在秦皇岛市境内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必须按照《河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审批手续。零售经营者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临时)》。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充分利用年检验照之机,依法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审核和清理规范,认真审查各项前置审批手续,凡是没有取得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活动。
加强对生产、经营、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坚决取缔,对经销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深入追查产品来源,查出非法生产窝点,严禁烟花爆竹进入集贸市场经营,严禁流动零售烟花爆竹,未粘贴河北省烟管办印制的封签的一律不得经营销售。
依托工商所辖区管理和市场巡查制度,将全市划成若干片,并分段建立监管责任区,逐户落实监管责任人,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决不姑息迁就。秦皇岛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春节临近,为确保港城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秦皇岛工商局定将严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关。为港城人民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站好安全岗。(高珊珊 郑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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