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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所内同住一屋因盗窃杀人 潜逃四年终落网


新闻热线:0311-89622370 来源: 日期:2007年10月12日 11:38

  中新河北网沧州10月12日电 “2003·11·16”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董超昨日被押解回沧,这起发案四年的命案成功告破。

  2003年11月16日晨5时30分,沧州市新华路五金招待所服务人员报案,称发现住在该招待所的一名顾客死在客房内。经查,死者29岁,家住山东省长青县长青镇丰晓路269号。与死者同住一间客房的还有一名男青年,于案发前日持名为“陈广玉”的身份证入住,于案发当日5时15分退房离开。

  此案初步被定性为抢劫杀人案件,并成立“11·16”抢劫杀人案件专案组。专案组多次赶赴黑龙江望奎、辽宁大连、山东济宁,以及海兴县、黄骅市等地,最终确定案发当日持“陈广玉”身份证的男青年为黑龙江省望奎县后三乡前十三村村民董超。2003年12月,新华分局对董超进行上网通缉。2007年9月28日在黑龙双鸭山市一旅店内将潜逃四年的犯罪嫌疑人董超成功抓获。

  经审,犯罪嫌疑人董超供认自己于2003年11月16日凌晨在沧州市五金招待所客房内对同屋居住的旅客实施盗窃,被发现后持刀将其捅死,并抢劫手机和现金后逃离现场的犯罪事实。

  (徐亮 马洪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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