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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河北网衡水9月19日电 (崔志平 李文勇) 今天,记者从衡水冀州信息中心获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冀州市工商局准确把握“一法一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在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职能作用,着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一是走田间、进地头,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印制各种宣传资料、广播等形式,把宣传工作做到田间地头,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农民为主体,本着自愿互利、民主管理的原则建立的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互助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本质向农民讲清楚、讲明白。同时,积极宣传各地贯彻实施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使法律精神深入群众,深入人心,为确保法律的顺利贯彻实施奠定牢固的群众基础。
二是访农家、问市场,做好引导工作。紧紧围绕当地农业“一红(辣椒)一白(食用菌)”特色产业和粮食、棉花主导产业,积极做好种植大户、经销商的引导工作,引导他们认识和重视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引导他们通过设立专业合作组织自己当“老板”,自己发展、活跃经济,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互兼容、共同发展的局面。冀州周村镇、漳淮乡分别是全国辣椒之乡和全国蘑菇之乡,形成当地特色产业。
三是强学习、重规范,做好服务工作。在做好社会宣传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系统登记科室人员深入浅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农民群众的咨询服务工作。同时,积极筹备登记文书,规范登记格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做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目前,冀州工商局接受群众咨询之余,正在积极帮助有投资设立专业合作社意向的群众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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