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热线:0311-85290821   来源:中新网河北

  中新网河北新闻12月23日电(张桂芹 关鹏玉)20日,从河北省承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承德市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该市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构建和谐社会、法治承德、平安承德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的制定旨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发挥基层党委、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广大群众的力量,畅通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的渠道,对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人际关系,建设社会主义和美乡村的一项具体举措。

  该《条例》规定了平安建设主管机关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牵头单位,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信访工作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在主管机关的统筹协调组织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以突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体多元机制。同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社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主导作用,尽可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责任;明确了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制度,建立网格员队伍,规定了网格员责任、义务;明确了对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有关单位、组织、个人和当事人违反本条例的法律责任。

  据介绍,目前,承德市已建立了以市人民调解中心为龙头,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重点,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四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现有调解组织3043个,人民调解员12881人,2024年已调解案件23680件,调解成功23585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6%,着力构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完)

编辑:【梁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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