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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出办案“加速度” 河北永清法院积极适用小额诉讼

时间:2022年10月14日    热线:0311-85290821   来源:中新网河北


图为永清县法院法官正在审理一起小额诉讼案件。(资料图) 王征 摄

  中新网河北新闻10月14日电 (宋敏涛 邱福生)近日,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受理的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因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庭审过程中被告感觉无法再拖延下去了,遂在法官的劝导下,同意调解解决,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审理完毕。

  这是廊坊永清法院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又一起案件,从9月下旬收案到调解结案,时间短、效率高,便捷高效的审理过程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永清法院积极推行小额诉讼程序,坚持“简案快办、不降标准”的理念,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据介绍,今年以来,永清法院共受理小额诉讼案件206件,审结138件,平均审理时长7.5天,提高了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永清法院利用专业法官对小额诉讼案件适用进行指导,使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小额诉讼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减少当事人诉讼用时等优势。法院组织专业法官梳理总结具有操作性、实用性的小额诉讼适用节点及注意事项,对于符合小额诉讼审理的案件,优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破除“不想用、不敢用、不会用”的思想;配强审判力量,挑选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全面的审判人员作为小额诉讼审理法官,确保案件审判质效。

  同时,做好诉前引导,依法推动小额诉讼“应用尽用”。在立案和审理阶段,向当事人发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充分告知当事人小额诉讼程序的审理期限、一审终审、权利救济等关键程序性事项,提高当事人知晓度和接受度。加强审判指导,永清法院由专班组织制定小额诉讼专用文书模板,统一适用标准和文书格式,审管部门重点把控审限和流程节点,建立日通报、周分析、月研判机制,对小额诉讼案件全程跟踪督办。

  永清法院院、庭长带头率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为法官作表率、树标杆。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旭军带头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网上开庭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是该院首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为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推广开好局、带好头。在院、庭长的带动下,该法院建立起“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加快构建衔接有序、便捷高效的执法办案模式,为审判执行工作争先进位夯实了基础。(完)

编辑:【梁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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