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扎实有力行动构筑巨灾风险屏障
□王文刚
1976年7月28日,唐山7.8级特大地震瞬间摧毁拥有百万人口的工业城市,24万余人遇难、16万余人重伤,房屋倒塌率超90%,工矿、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全线瘫痪,直接经济损失难以估量。时至今日,这仍是唐山、河北乃至全国难以抹去的痛苦记忆。保险业在灾害救助及灾后重建方面有着难以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河北金融监管局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积极推动保险业构筑从地震灾害到综合巨灾的风险屏障,充分发挥和彰显了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历史伤痛引发未雨绸缪思考
唐山大地震留下的不仅是废墟重建的伤痕,更是重大灾害风险治理的重要警示。地震等巨灾具有低频、高损、全域破坏性特征,单一财政救灾模式存在天然局限性,财政预算按年度规划,无法提前预留足额专项巨灾资金。如发生地震等巨灾时,地方财政资金多会出现供给缺口,制约灾害救助及灾后重建进程。缺乏有效的风险保障以及市场化巨灾风险转移工具,民生、产业、财政都将面临难以承受的冲击。
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以唐山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为历史镜鉴,复盘灾害救助及灾后重建短板,探索符合我国地质灾害国情的完善路径,是防灾减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河北省地处华北地震带,历史上邢台、张北等地还发生过重大地震,地震灾害风险突出,风险保障需求紧迫,是国内地震巨灾保险政策落地、综合巨灾保险模式创新的典型省份。从2016年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到2024年推出全国首单省级综合巨灾保险,河北保险业走出一条由地震专项保险向全灾种综合保障升级的特色路径。

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探索中完善
从全球实践看,作为一种市场化、制度化的风险转移工具,地震巨灾保险不仅能提供更为及时和稳定的经济补偿,还能通过风险定价和风险减量促进防灾减灾,有效减轻当地财政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压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巨灾保险发展,在不同时期针对阶段工作实际,不断出台和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引领我国保险业逐步取得一系列切合实际的巨灾保险保障成就。
2016年,原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出台《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为巨灾保险的全面推动开展探索,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迈出重要一步;2020年10月,原银保监会、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体现了对特殊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政策安排;2024年保险业新“国十条”明确提出要丰富巨灾保险保障形式,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巨灾保险保障机制;同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印发,将保险责任由破坏性地震扩展增加台风、洪水、暴雨、泥石流、滑坡等灾害;202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再次强调发展巨灾保险,为其发展提供了坚实政策支撑。
地震巨灾保险在河北的实践探索
2016年6月28日,全国第一单“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在人保财险唐山市分公司开单,该保单于当年7月1日生效。这也是全国第一份“住宅地震巨灾保险”的保单。
2016年7月,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地震巨灾保险条款》正式执行。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为河北落地专项地震保险提供了国家级制度框架。
2016年11月,河北印发《张家口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正式确定在张家口开展地震巨灾保险。2017年6月,张家口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项目在张家口正式签约落地。至此,张家口市成为全国首个在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框架下,由政府全额出资实现该险种区域统保的城市。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由省、市两级财政全额出资,为张家口市区及各县区城乡居民提供地震风险保障:城市居民住宅保额5万元/每户;县(区)及以下农村居民住宅保额2万元/每户。当地震破坏等级属于Ⅲ级(中等破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50%确定损失;当破坏等级属于Ⅳ级(严重破坏)及Ⅴ级(毁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100%确定损失。
全国首例综合巨灾保险在河北落地
2023年“7·23”流域性特大洪水后,河北保险业积极配合当地政府,进一步探索突破单一地震险种限制,打造覆盖全自然灾害的综合巨灾保险,实现一张保单保全省。2024年2月,河北省正式签署全省综合巨灾保险协议,推出全国首个“全灾种、广覆盖、长周期”省级统一综合巨灾保单,标志着河北地震巨灾保险从专项试点迈入全域普惠综合保障新阶段。
作为全国为数不多实现财政全额出资、居民无需缴费的巨灾保险模式,将河北省7400万城乡居民、2600万套住房全部自动纳入地震保障,普惠性优势突出。当地政府每年仅2亿元财政投入,可以撬动20亿元保险保障额度。若发生特大地震,保险赔付可分担大量重建支出,避免财政一次性巨额支出冲击地方经济,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河北省综合巨灾保险不仅实现全域普惠覆盖,彻底消除参保盲区,同时实行区域性灾情统一触发赔付机制,简化审批流程、快速预赔落地,高效支撑应急抢险、群众安置工作,有效缓解财政救灾压力。同时,该险种还可与农房保险等现有险种叠加互补,拓宽群众损失补偿渠道。另外,赔付资金直达群众,有力降低群众房屋重建、物资重置成本,切实防范因灾致贫返贫。
综合巨灾保险运行机制逐渐成熟
2025年,河北省启动全国首例综合巨灾保险理赔,理赔金额达1.57亿元。根据近年来综合巨灾保险运行情况,2026年2月,河北省综合巨灾保险保障方案迎来优化升级。
在保障额度方面,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施每户每次赔付限额,由原方案2万元提高到城镇居民住宅10万元、农村居民住宅4万元;人员死亡由原方案每人赔付5万元提高到每人赔付10万元;经认定的因抢险救灾牺牲人员,由原方案每人赔付20万元提高到每人赔付30万元。
在起赔条件方面,降低了死亡失踪人数,由原方案全省20人以上、一个设区市10人以上、一个县区5人以上降低为全省10人以上、一个设区市5人以上、一个县区3人以上;增加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启动条件:全省5万人以上、一个设区市3万人以上、一个县区5000人以上;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户数,也由原方案的全省1500户以上、一个设区市900户以上降低为全省1000户以上、一个设区市600户以上。
在防灾减损费方面,由原方案支出不低于总保费的2%,调整为支出比例结合防灾减损实际需求及保险理赔情况予以确定,原则上不高于总保费的10%。
唐山地区实现多重风险保障
保险业根据唐山实际,在2024年实现唐山本地巨灾保险落地。唐山全域双重享受市级地震专项补充保险和省级综合巨灾保险。唐山巨灾保险项目构建了多层次风险保障框架,涵盖地震灾害损失赔付、各类非地震自然灾害保障、灾害应急处置费用补偿三个方面,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及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为全市居民住房安全、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在政策性地震巨灾保险之外,保险行业还为广大企业单位提供了如企业财产险附加地震保险、营业中断险附加地震保险、公众责任险附加地震保险、雇主责任保险附加地震及次生灾害扩展责任保险等商业性地震保险产品。实现地震巨灾保险“自愿商业投保”“财政统保”等多维度保障渠道。
唐山大地震影响深远,保险业在纪念唐山抗震50周年的同时,铭记震灾教训,在河北省从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开始,逐步构建起覆盖全省的综合巨灾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了保险市场化风险分担作用。
保险是社会治理和民生保障的重要支柱之一,河北保险业将持续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提高政治站位,勇担社会责任,创新丰富保险产品,完善风险保障体系,提高保障额度,拓宽保障范围,持续构建“灾前预警、灾中救援、灾后快赔”全链条保障体系,实现“保防减救赔”一体化保险服务,守护河北省7400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系河北金融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