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3月1日,古城保定发生了一次骇人听闻的兵变。这天正是民国元年正月十三,故人们统称“闹正月十三”,或称“壬子之变”。这次兵变,商户居民受祸之深,损失之重,十倍于庚子年八国联军变乱,为二百年来未曾有过的大浩劫。
辛亥武昌起义后,1912年2月,清帝退位,结束了两千年的封建帝制。当月15日,南京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民国第二任临时大总统,随即电达北京请袁来宁就职。唯袁的势力全在北方,若孤身南下,无异剪其羽翼。袁乃托辞北方不靖、军旅如林,须加部署,不能立即南下。南京临时政府深恐袁世凯挟势自尊,日后变计,遂又派蔡元培、汪兆铭、宋教仁等北上迎接。但袁阳表欢迎,阴怀叵测,当南京使节到达北京后,袁世凯为了威胁来使,给南京施加压力,则密使北洋第三镇统制曹锟于2月29日在北京、通州、天津、保定等地搞兵变。先由北京开始,次日(即3月1日,阴历正月十三)延及保定。
这天中午以后,古城保定,突闻枪声四起,市面哗然,行人匿避,商店居民,惊惶闭户。之后,枪声渐渐微息。至晚六七点钟,猝尔兵变。府县警厅人员都已潜藏。一时间兵匪交杂,变兵持枪对商店、住户破门而入,横行无忌,大肆抢掠。兵抢于先,匪继于后,并纵火焚街衢、烧市场,熊熊大火,直冲霄汉,延亘两昼夜。据《清苑县志》载:“凡百财物,荡然一空,阛阓栉比,悉成灰烬。”商民因逃避不及而为乱兵所执,而被枪刀刺死者有裕盛银楼一人,挨打受伤者,不可胜计。
这次兵变,保定遭受灾祸不但严重,而且普遍,各行各业无一幸免。特别是典当、金银、首饰、估衣、绸缎、布线等首当其冲,受祸尤烈。根据保定商务总会旧档案不完全的记载:被烧商店达137户(实不在此数)。如庆昌本布庄铺房33间,化为焦土。这次变乱,经地方乡绅奔走呼吁,敦请后防驻军入城镇慑,于3月3日(阴历正月十五)始告平息。
这次兵变,还波及祁州(现按兵不动国市)、博野等县。据州商务分会和博野提供的信息:该两地被变兵抢掠一空。
保定商务总会根据善后局调查灾况,填定灾商名册,并拟具赔偿、抚恤及借款意见,详报直隶都督、民政长公署请速予拨款,以济商艰,而维市面。上报以后,直隶当局对于保定灾情却不甚关心,而对于日本侨商则关注备至,惟恐报册中漏掉受灾的外商,开罪强邻;因此,直隶提法司札饬清苑罢衙转函保定商务总会查明:“日本商人营业,经此次变乱被损若何,禀候查办。”又经善后局沿户分查,并未见有日本商人被灾情事,上报完事。之后,于民国元年4月1日保定商务总会奉至直隶都督批示:“保定兵变,被害最深,候分咨度支、陆军两部查明立案。”嗣经善后局一再反映交涉,由商务总会担保,于同年10月始允许从直隶银行在纺纱息款项下,无息贷给24户灾商共1万元。并规定至民国八年2月份分三期还清。
从借款中看,全生号(即全生估衣店)一户损失即十万多元,而24户才共贷给1万元,试思一户能贷几何?为数虽微,也不无救急之处。至于保定商务总会为保定灾商详请当局向直隶银行借款一事,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迨至民国二年(1913年)4月24日,已时隔一年,才奉至直隶都督兼民政长冯国璋和直隶财政司长刘若曾连衔签发的第1774号指令,也是空谈同情,不办实事的官样文章。
经过这次兵变,不少商户居民流离失所,除由地方耆老集资设妇孺救济会外,并设立善后局,借省款15万两,以资修复。虽属杯水车薪,但灾商、灾民,始获少安。
保定自遭这次兵变,元气大伤,许多灾商灾民,倾家荡产,流离失所,走投无路。当年四达街衢,繁华市场,一旦化为灰烬,满目疮痍,百业凋敝。经过数年之后,才逐步有所恢复。(晓舟、恩厚、林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