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北网保定7月12日电 综合消息,河北省政府11日针对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奖惩,保定因完成节能目标而被授予“2007年度节能工作先进市”称号,并得到30万元奖励。
河北省政府近日组成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全省2007年单位GDP能耗下降4.02%,比目标值低0.38个百分点,但全省只有石家庄、保定两个完成节能目标的设区市受奖。其他9个未完成节能目标的设区市以政府名义写出书面整改报告,从即日起暂停新建高耗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限批时间至少3个月,期满后经验收合格方可解除限批。此9个设区市政府领导干部不得参加2008年度评奖,不得授予荣誉称号。
近年来,保定市从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基础工作做起,坚持节能和减排“两手抓”,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实现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2007年,保定市全社会能源消费量1471.3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1.113吨标准煤,比2006年降低4.41%,超额完成河北省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据悉,因多数设区市未完成2007年度节能目标,河北省也因此成为全国7个未完成上年度节能目标的省份之一。今年,河北省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推进节能技术应用,健全财政、税收等节能激励机制,确保单位GDP能耗下降4.5%的节能目标完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