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到村任职大学生的工作热情,拓宽乡镇选人范围,根据省《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保定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今日在此间媒体上就增加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及有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增加名额及条件
全市增加选聘268名,选聘对象为报考保定市,参加了省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分数在56.2分以上的考生。
二、选聘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本人愿意参加保定市选聘的考生,务于7月21日至23日,将本人参加省统一考试准考证号、考试分数、联系方式等情况电话报保定市委组织部。报名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录满为止。增加选聘人员同省计划内选聘人员同步参加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和岗前培训。
三、有关待遇
1、工作生活补助参照省确定的标准执行。
2、在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社会保险,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在保定市招录公务员中,适当安排一定名额,从到村任职两年以上大学生中定向考录;
保定市增加选聘人员不享受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其他待遇。
四、管理及服务
增加选聘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参照省计划内选聘人员执行。
本《公告》由保定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12—3089695,联系人:周青文、张扬。
另:报考保定市分数在56.2分以上的考生,注意每天下午4:00前登录电子信箱xpdxsdcrz@126.com(“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密码123456,及时查看有关通知。
特此公告
中共保定市委组织部
2008年7月19日